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改革基礎上,繼續在有關高等學校師范生中開展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指出,根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審核結果劃定免試認定改革范圍,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
通知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師范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要加大師范教育投入,整合資源,不斷提高師范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要認真做好《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頒發、免試認定相關數據報送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監管,強化師范生培養過程和結果質量監測,指導高等學校做好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和認定工作。
通知強調,對有關高等學校隨意擴大免試認定范圍,為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或不按規定頒發《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或在免試認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取消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免試認定資格,核減學校相關師范類專業招生指標,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